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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朝阳助学.金秋圆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3 来源:


德州市慈善总会

2015年度“朝阳助学.金秋圆梦”

活动的通知

德州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直各慈善分会及各县(市、区)慈善总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行善助学的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接力助力寒门优秀学子走进大学,完成学业,成才报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德州市慈善总会将开展2015年度“朝阳助学,金秋圆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救助范围和条件

(一)德州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直各慈善分会中低保家庭因家庭成员重病等突发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符合市慈善总会救助相关规定)的高考新生(含本科、专科、高职)。

(二)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德州一中、德州二中、德州实验高中低保家庭的在校生(本年度九月份新生不列入本次救助范围)。

(三)县(市、区)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含本科、专科、高职),依据属地救助原则,原则上由县(市、区)慈善总会给予救助,在不重复的基础上,对部分特殊困难低保家庭因故因病造成特困需符合市慈善总会救助相关规定且品学兼优的高考新生,可按名额推荐上报德州市慈善总会进行救助。  

二、救助标准

高考本科贫困新生拟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高考专科、高职贫困新生,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在校贫困生,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德州一中、德州二中、德州实验高中在校贫困生,拟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

三、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8月10日为材料上报阶段;8月11日—15日为审核和审批阶段,进行入户调查和家庭走访;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8月底前,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

四、申报程序

(一)德州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直各慈善分会中低保家庭或因家庭成员重病等突发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高考新生(含本科、专科、高职),向父母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属的市直慈善分会提出申请,且符合救助条件,由父母工作单位或市直慈善分会进行提报,提报材料如下:

(1)单位填报《2015年度德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公益活动”汇总表》(附件3),单位或慈善分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慈善总会邮箱dzcsjzk@163.com;公示证明,公示证明中要注明本单位受救助职工的姓名,以及与受救助贫困大学生之间的亲属关系,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受救助学生提交材料如下:救助审批表(附件1);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一式两份);因病或因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需出具重大疾病诊断证明、药费单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突发事故证明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二)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德州一中、德州二中、德州实验高中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提报,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填写《2015年度德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公益活动”汇总表》(附件3),单位或慈善分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慈善总会邮箱dzcsjzk@163.com;公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受救助学生提交材料如下:救助审批表(附件1);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县(市、区)慈善总会进行提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县(市、区)慈善总会填写《2015年度德州市慈善总会“助学公益活动”汇总表》(附件3),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慈善总会邮箱dzcsjzk@163.com;公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受救助学生提交材料如下:救助审批表(附件2);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因病或因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需出具重大疾病诊断证明、药费单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突发事故证明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学校出具的品学兼优证明(一式两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能同时向不同单位或慈善分会、学校重复申请;

2、除原件以外,所有提交市慈善总会的资料需一式两份。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做好调查摸底,严格把关,严肃审批和公示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受助学生真实、准确。各单位要按照困难学生的申请内容,认真进行调查摸底,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0日之前上报我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丽  刘 悦

地  址:德州经济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5003 办公室

电  话:2687312  2687560 

邮  箱:dzcsjzk@163.com

                      

德州市慈善总会

2015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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