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情暖万家系列
慈善救助活动的方案
在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强化慈善救助实效,进一步拓展慈善救助覆盖面和服务半径,切实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范围内继续集中开展“助困、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情暖万家系列慈善救助活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材料上报阶段: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0日;审核和审批阶段:2016年1月11日至15日; 公示阶段:2016年1月16日至20日; 发放阶段:春节前,举行情暖万家救助金发放仪式。 二、救助范围及条件: 救助范围:德州市慈善总会的市直各慈善分会;2015年度捐赠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爱心义工。 救助条件:低保家庭;因突发事故、自然灾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者;孤、寡、老、残需要临时救助者。(已接受过2015年度慈善组织其他项目救助的不在本次救助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德州市慈善总会下设的市直慈善分会和2015年度捐赠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集体申报,由慈善分会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申报。申报材料经单位初审核实并公示后,由各慈善分会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慈善总会(截止时间2016年1月10日);市慈善总会将根据慈善救助管理办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救助对象在德州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公示,对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给予慈善救助。 由上报的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德州市慈善总会救助名单》(附件一)一份(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csjzk@163.com)。 2、公示证明一份(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3、申请人材料一套(申请人材料包括:①德州市慈善总会救助审批表一份(附件二);②申请人书面申请一份;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④患病诊断证明、药费单据复印件一份或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及因故导致临时性支出过大造成特殊困难等其他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 (二)申报人为德州市慈善总会2015年度捐赠个人的,依据属地救助原则,原则上由困难群众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慈善总会给予救助,在不重复救助的基础上,对部分特殊困难的申报人,可由县(市、区)慈善总会经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1月10日)德州市慈善总会将根据慈善救助管理办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救助对象在德州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公示,对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给予慈善救助。 由上报的慈善总会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德州市慈善总会救助名单》(附件一)一份(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csjzk@163.com)。 2、公示证明一份(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3、申请人材料一套(申请人材料包括:①德州市慈善总会救助审批表一份(附件二);②申请人书面申请一份;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④患病诊断证明、药费单据或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及因故导致临时支出过大造成特殊困难等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丽 刘悦 联系电话:0534-2687312、2687385 邮箱:dzcsjzk@163.com
德州市慈善总会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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